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职权事项:
- 依证交法第十四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证交法第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
- 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 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 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
- 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长、经理人及会计主管签名或盖章之年度财务报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由 3 名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旨在协助董事会履行其监督公司在执行有关会计、稽核、财务报导流程及财务控制上的质量和诚信度。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成员专业资格与经验如下:
| 职称 | 姓名 | 主要经(学)历 |
|---|---|---|
| 召集人 | 周均宜 |
|
| 委员 | 吕世通 |
|
| 委员 | 陈金汉 |
|
审计委员会于114年举行了 8 次会议,审议的事项主要包括:
- 财务报表稽核及会计政策与程序
- 内部控制制度暨相关之政策与程序
- 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资金贷与背书或保证
- 募集或发行有价证券
- 衍生性金融商品及现金投资情形
- 法规遵循
- 防止舞弊计划
- 信息安全
- 公司风险管理
- 签证会计师资历、独立性及绩效评量
- 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
- 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审计委员会职责履行情形
- 审计委员会绩效评量自评问卷
审阅财务报告
董事会造具本公司114年度营业报告书、财务报表及盈余分派议案等,其中财务报表业经委托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查核完竣,并出具查核报告。上述营业报告书、财务报表及盈余分派议案经本审计委员会查核,认为尚无不合。
评估内部控制系统之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政策和程序(包括财务、营运、风险管理、信息安全、外包、法令遵循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并审查了公司稽核部门和签证会计师,以及管理层的定期报告,包括风险管理与法令遵循。参考 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 (COSO)发布之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整合性架构 (Internal Control— Integrated Framework),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是有效的,公司已采用必要的控制机制来监督并纠正违规行为。
一、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沟通政策
- (一) 每年至少一次召开会计师与稽核主管单独会议,讨论已完成之内部稽核主管与会计师外部查核意见,以及根据该年度查核缺失进行沟通,沟通意见做成纪录提董事会报告。
- (二) 内部稽核主管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年度内部稽核计划;2.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稽查业务执行情形。
- (三) 会计师每年至少一次报告年度查核结果。
- (四) 其他:发生重大异常事项,或独立董事、稽核主管及会计师认为有必要独立沟通之事宜,可以不定期随时召开会议沟通。
二、114 年度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与稽核主管之沟通情形
| 日期 | 出席人员 | 沟通事项 | 沟通结果 |
|---|---|---|---|
| 03月13日 公司治理议题 |
独立董事 内部稽核主管 会计师 |
2024年第四季与公司治理单位沟通事项:
|
独立董事皆了解及同意会计师提出之说明。 |
| 03月13日 稽核座谈 |
独立董事 内部稽核主管 |
|
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议无意见。 |
| 05月13日 公司治理议题 |
独立董事 内部稽核主管 会计师 |
2025年第一季与公司治理单位沟通事项:
|
独立董事皆了解及同意会计师提出之说明。 |
| 05月13日 稽核座谈 |
独立董事 内部稽核主管 |
|
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议无意见。 |
| 08月13日 公司治理议题 |
独立董事 内部稽核主管 会计师 |
2025年第二季与公司治理单位沟通事项:
|
独立董事皆了解及同意会计师提出之说明。 |
| 08月13日 稽核座谈 |
独立董事 内部稽核主管 |
|
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议无意见。 |
| 11月12日 公司治理议题 |
独立董事 内部稽核主管 会计师 |
2025年第三季与公司治理单位沟通事项:
|
独立董事皆了解及同意会计师提出之说明。 |
| 11月12日 稽核座谈 |
独立董事 内部稽核主管 |
|
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议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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