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已订定相关制度与规范,并确实要求供货商遵循,具体说明如下:

1. 供货商管理政策与作业办法:
本公司订有《供货商评鉴作业细则》及《供货商管理办法》,并于《协力商质量合约书》、《采购合约》中明订,要求供货商须遵循国际或国内之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及劳动人权相关法规与标准,以确保供应链之永续经营。
2. 供货商遵循之管理规范:
• 供货商应遵守《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标准》,不得使用含有特定有害物质之原料,并符合 RoHS 及REACH 法规要求。
• 针对客户端有特定要求时,供货商亦须配合更新并签订承诺书,或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3. 第三方检验及报告要求:
每年定期要求供货商提供第三方公正单位出具之环境有害物质检测报告。
4. 不使用特定原材料之承诺:
供货商须签署《不适用禁用环境管理物质保证函》,承诺不使用来自冲突矿区之金属,并配合定期提供保证文件。

供货商评鉴与管理实施情形
为促进供货商持续改善,本公司定期依「供货商评鉴作业细则」进行供货商评鉴,并依据评鉴结果分类管理。管理作业包含合作评估程序、年度评鉴与分级、每月质量考核、供应链风险管理、永续发展文件管理。
并推动供货商辅导项目,相关单位(如工程、品保、采购)负责订购量、日常进料质量、材料HSF 特性管理及数据收集,针对供货商问题提供指导及考核,持续提升整体供应链之环保及质量水平。

评鉴结果分类如下:
• 90~100分  质量系统、HSPM系统、环保系统核准,可优先送样及交货量产。
• 80分~90分  质量系统、HSPM系统、环保系统核准,可送样及交货。协助跟催供货商将不合格项目之改善措施按期回复
• 70分~80分  质量系统、HSPM系统、制程能力有条件之核准,供货商应立即采取改善措施以达到要求。供货商应将不合格项目之改善措施按期回复再根据对策之实际内容考虑是否需复核。
• 70分以下  质量系统、HSPM系统、制程能力不被核准。

评鉴结果合格者建立合格供货商名册开始交易,并进行供货商之考核/管理采购单位根据品管单位每月的质量评分状况,综合质量﹑单价﹑配合度﹑交货状况﹑HSF等方面考核,将结果记录并分发至各相关单位。综合质量﹑单价﹑配合度﹑交货状况﹑HSF分别占供货商评定比例之50%﹑20%﹑5%﹑5%﹑20%五项评分加总后即为总分。
• 85分以上为A级
• 75分~84分为B级
• 74分以下为C级
若材料供货商连续三个月月评分为C级者,采购部将正式发文通知供货商到厂进行质量检讨会议,要求供货商进行质量改善,会议由品保部门一同参与。

2025年年度供货商评鉴50家;新供货商6家,合格供货商6家,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