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之内部稽核为独立单位,直接隶属于董事会,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经董事会通过,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考核、薪酬则由稽核主管依本公司薪资管理办法规定循一般员工之签核流程签报至董事长。内部稽核人员秉持超然独立之精神,以客观公正之立场,确实执行其职务,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稽核业务。内部稽核复核公司作业程序的内部控制,并报告该等控制之设计及例行实务作业是否适当及其效果和效率,其范围包涵公司所有作业及其子公司。一般性稽核及项目的执行提供管理阶层内部控制功能运作状况,并及时提供管理阶层以便其解决已存在或潜在控制弱点的另外管道。 

本公司稽核主管依「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之规定,于稽核项目完成之次月底前将陈核后之稽核报告交付各独立董事及监察人查阅,独立董事于审计委员会召开时,与内部稽核主管当面沟通,亦会不定期以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内部稽核主管沟通。此外,当会计师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时,独立董事会就公司财务报告、财务业务状况、新颁定国际会计原则等与会计师、财务主管、会计主管等进行沟通,亦会不定期以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询问会计师与财务会计主管。